鑒于近期市場上出現以“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”為宣傳旗號,對農資產品進行夸大宣傳和推廣,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對此,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鄭重聲明如下:
一、我所是中國科學院的下屬研究機構,享有“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”、“中科院沈陽生態所”等名稱的專屬使用權以及標識所有權。未經書面授權許可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我所的名稱、標識。
二、我所不從事任何具體產品的生產或銷售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書面授權許可,在其產品或者服務宣傳上使用“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”名稱及簡稱或者標識的行為均是侵權行為。
三、自本聲明發出之日起,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我所名稱或者標識進行虛假宣傳、推銷產品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,請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消除影響。
四、如發現虛假宣傳或冒用我所名義進行產品宣傳和銷售的行為,請立即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,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五、我所將保留對相關侵權行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責任的權利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權行為人承擔。
特此聲明!
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
2020年3月9日
附:我所核實的侵權行為
我所已核實以下產品在其宣傳中擅自使用我所名稱,侵犯了我所合法權益,系虛假宣傳。請社會公眾提高警惕,切勿上當受騙。
1.寶禾旺穩定性摻混肥料(長春市鴻運肥料有限公司):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“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”名稱以及發明專利等信息。
2.復合肥料-核酸酶 腐植酸(石家莊金亞肥料有限公司):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“中國科學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”名稱。